公告日期:2023-03-24
公告编号:2023-013
证券代码:834670 证券简称:宏达小贷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海宁宏达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4 月 14 日 13: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
公告编号:2023-013
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4670 宏达小贷 2023 年 4 月 10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
(七)会议地点
浙江省海宁市海洲路 218 号宏达大厦 3 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2 年,公司董事会在全体股东、监事会和公司高管的支持、配合下,切实履行了《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严格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本着诚信、勤勉、高效、公正的态度积极开展各项工作。为促进企业更好发展,董事会对一年来的工作进行了认真回顾和总结,编制了《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由公司董事长代表董事会作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提请审议该报告。
(二)审议《关于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2 年,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经营运作情况等进行了监督,编制了《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提请审议该报告。(三)审议《关于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提请审议该报告,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3月 24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公布
公告编号:2023-013
的《2022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10)、《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11)。
(四)审议《关于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经营管理,全面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 2022 年度审计报告,公司编制了《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提请审议该报告。
(五)审议《关于 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结合公司新一年发展规划,为明确公司 2023 年财务预算情况,公司编制了《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提请审议该报告。
(六)审议《关于公司与银行开展合作贷业务并由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拟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开展合作贷业务,双方按照商定期限和条件,共同向小微企业、个人经营者提供资金,双方业务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43 亿元。其中浙商银行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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