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28
公告编号:2023-019
证券代码:834670 证券简称:宏达小贷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海宁宏达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4 月 26 日
2.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海宁市海洲路 218 号宏达大厦 3 楼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 年 4 月 14 日以电话和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应利康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此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 2 人。
监事陈民因个人原因缺席,未委托其他监事代为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
公告编号:2023-019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提请审议该报告。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在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公布的《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20)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1.海宁宏达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海宁宏达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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