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0-27
公告编号:2023-036
证券代码:834670 证券简称:宏达小贷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海宁宏达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1 月 18 日 13:30。
(六)出席对象
公告编号:2023-036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4670 宏达小贷 2023 年 11 月 14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浙江省海宁市海洲路 218 号宏达大厦 3 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 2023 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截止 2023 年 9 月 30 日,宏达小贷合并报
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 164,565,433.10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136,254,315.42 元,公司现有总股本 500,000,000 股,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人民币现金股利 2.00 元(含税),共预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00,000,000.00 元(含税)。
上述权益分派所涉个人所得税依据《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 2019 年第 78 号)执行。
(二)审议《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公告编号:2023-036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的代表人或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合法的、加盖法人印章或由法定代表人签名的书面委托书原件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股东可以信函、传真及上门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3 年 11 月 16 日 9 时至 2023 年 11 月 17 日 17 时
(三)登记地点:浙江省海宁市海洲路 218 号宏达大厦 3 楼办公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海东 联系电话:0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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