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29
公告编号:2024-037
证券代码:834670 证券简称:宏达小贷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宏达小贷
NEEQ : 834670
海宁宏达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公司负责人沈向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海东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朱海东保证季
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三、本季度报告已经挂牌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不存在未出席审议的董事。
四、 本季度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五、 本季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 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六、 未按要求披露的事项及原因
无。
【备查文件目录】
文件存放地点 浙江省海宁市海洲路 218 号宏达大厦 302-312 室
1.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备查文件 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2.报告期内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
原稿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 行业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属于货币金融服务业,是浙江省第一家小额贷款公司,为浙江省小额贷款协会会长单位。公司经营管理团队利用股东缴纳的资本金、银行业金融机构借款、股东借款等融入的资金,向各个行业中小微企业及“三农”等提供小额贷款业务,并收取相应利息。公司成立 16 周年来,秉承“为三农经济和中小微企业服务”的经营宗旨,实行“人才为本,客户至上”的经营理念,规范运作,稳健经营,实现了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收入来源主要是提供贷款资金的利息收入。
报告期内,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公司在做好风险防控同时稳健经营,在发展过程中兼顾经济与社会效益,合法经营、依法纳税、热心公益。
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公司商业模式、主营业务等未发生较大变化。其中子公司海盐宏达小额
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因经营战略调整,于 2024 年 8 月 6 日收到浙江省地方金融管理局的批文后,该子公
司已退出小额贷款公司试点。
二、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报告期末 上年期末 报告期末比上年
(2024年9月30日) (2023年12月31日) 期末增减比例%
资产总计 1,107,310,935.98 1,204,964,167.46 -8.10%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677,154,964.41 685,267,013.65 -1.18%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29.32% 41.22% -
资产负债率%(合并) 16.88% 22.92% -
年初至报告期末 上年同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项目 (2024 年 1-9 月) (2023 年 1-9 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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