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8-30
公告编号:2022-022
证券代码:834672 证券简称:瑞邦药业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浙江瑞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发资产抵押公告的声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具体情况简介
1、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
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浙江瑞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于 2016 年
9 月 12 日签订了编号为 33100620160036277 的《最高额抵押合同》,约定最高额
担保债权的确定期间为 2016 年 9 月 13 日至 2021 年 9 月 12 日,担保的债权最高
余额折合人民币壹亿贰仟肆佰万元整,以公司坐落于开发区滨海十路 578 号的不动产(浙(2016)温州市不动产权证第 0004099 号)为公司在银行的融资提供抵押担保。
2021 年 8 月 23 日,公司与农行签订《抵押变更协议》,对以上合同变更:
原条款约定:抵押权人自 2016 年 9 月 13 日起至 2021 年 9 月 12 日止,与债
务人办理约定的各类业务所形成的债权。该期间为最高额担保债权的确定期间。
变更后条款约定:抵押权人自 2016 年 9 月 13 日起至 2026 年 9 月 12 日止,
与债务人办理约定的各类业务所形成的债权。该期间为最高额担保债权的确定期间。
2、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赣榆支行签订《最高额抵押担保合同》
2022 年 2 月 28 日,子公司连云港瑞邦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云港瑞
邦”)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赣榆支行签订了编号为“2022 年赣中小企业
公告编号:2022-022
抵字 202224 号”的《最高额抵押合同》,约定最高额担保债权的确定期间为 2022
年 2 月 28 日至 2026 年 2 月 27 日,担保的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伍仟贰
佰肆拾伍万元整,以公司坐落于赣榆经济开发区深圳路北侧(不动产权证号码:①赣国用(2014)第 764 号;②连房权证青字第 Q00032366 号;③连房权证青字 Q00032366-1 号;④连房权证青字 Q00032366-2 号)的不动产为连云港瑞邦在银行的融资提供抵押担保。
二、未及时进行信息披露的原因
因公司相关工作人员疏忽,公司未能及时审议并披露上述事项,主办券商发现上述问题后,及时督促公司进行了整改。现公司将该事项予以补充审议并披露,具体情况详见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官网(www.neeq.com.cn)的《资产抵押公告(补发)》(公告编号:2022-023)。
三、后续处理计划
公司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有关规定,加强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公司对上述事项未及时披露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说明。
浙江瑞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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