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10-13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古纤道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辅导工作
进展情况报告(第三期)
浙江古纤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古纤道”、“公司”或“辅导对象”)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浙江古纤道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辅导对象)与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辅导机构)关于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财通证券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时间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已于 2022 年 1 月 25 日对古纤道进行
了辅导备案登记,第一期辅导工作时间为 2022 年 1 月至 3 月,第二期辅导工作
时间为 2022 年 4 月至 6 月,第三期辅导工作时间为 2022 年 7 月至 9 月(以下简
称“本辅导期”)。
(二)辅导人员
本辅导期内,财通证券委派胡凤兴、孙红科、潘星海、徐盼慧、夏添等人组成辅导小组对公司进行辅导,其中胡凤兴为辅导工作小组组长,胡凤兴、孙红科为保荐代表人。辅导人员均已具备了相关法律、会计等专业知识和技能,具备从事辅导工作的能力和资格,且均未同时担任四家以上拟上市公司的辅导工作。
(三)辅导方式
关规定,依照已制定的辅导计划及实施方案,对辅导对象进行了相关辅导。辅导对象采用自学辅导机构整理的法律法规与模拟测试相结合的方式,对辅导资料进行了认真学习。
(四)辅导的主要内容
财通证券梳理了公司存在的相关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整改措施。辅导对象对辅导计划的实施给予了积极配合,本期辅导工作取得了预期效果。本期主要辅导内容如下:
1、持续完善尽职调查工作。财通证券通过现场尽职调查,对公司历史沿革、治理结构、规范运行、业务模式、法律、财务及内控制度等方面进行了较为全面的梳理,并协助公司对相关问题进行规范和整改。
本辅导期内,古纤道及辅导对象均能够按照辅导协议、辅导方案和实施计划的要求,积极配合和支持财通证券的相关辅导工作,对财通证券提出的整改意见认真研究并落实有关整改措施。本期辅导工作已取得预期辅导效果,已实现预期辅导目标。
(五)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分别是古纤道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聘请的审计机构及法律顾问,协同财通证券对古纤道进行了本期辅导。
在财通证券及其他证券服务机构的共同努力下,古纤道第三期辅导工作进展较为顺利,古纤道的运作逐步规范。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情况
1、古纤道管理层需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提升信息披露意识。
辅导机构和中介机构提供公司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等辅导对象前期相关辅导培训资料并组织自主学习,帮助辅导对象学习和理解主要证券法律法规,提升辅
导对象的信息披露意识。
2、公司募投项目尚未完成全部备案流程。
公司已结合自身业务规划和发展,与辅导机构和中介机构沟通确定募集资金投向。公司已编制募投可研报告,并完成部分项目的备案工作,目前正与政府部门沟通剩余募投项目的备案等工作。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1、公司需持续提高辅导对象的合规经营意识与信息披露意识。
辅导机构和中介机构将协助公司制定结合自身发展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公司治理制度,并通过组织公司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等辅导对象参加辅导工作集中培训等方式提升辅导对象的合规经营意识与信息披露意识。
2、公司经营业绩出现较大幅度的下滑
今年以来,受原油价格大幅上升影响,公司主要原材料价格增幅较大,导致公司 2022 年半年度业绩同比大幅下滑。经与辅导机构协商,公司决定将基准日延后,在条件成熟后再行申报。
三、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安排
(一)下一阶段的辅导人员安排
财通证券委派胡凤兴、孙红科、潘星海、徐盼慧、夏添等人组成下一阶段辅导工作小组,其中,胡凤兴为辅导工作小组组长,负责协调辅导工作中的相关事宜,胡凤兴、孙红科为保荐代……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