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15
公告编号: 2024-014
证券代码: 834677 证券简称:古纤道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2024 年 4 月 14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单独持有 79.50%股份的股东沈国光书面
提交的《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临时议案》,提请在 2024 年 5 月 6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中增加临时提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股东沈国光符合提案人资格,提案时间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股东沈国光提出的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浙江古纤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着勤勉、严谨、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就《公司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临时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真审阅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临时议案》,认为公司股东沈国光先生提出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 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充分平衡了公司发展和股东利益,未发现存在违法、违规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
公告编号:2024-014
们一致同意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临时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古纤道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石宁辉、张小华、朱华军
2024 年 4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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