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2-15
公告编号 2023-053
证券代码:834678 证券简称:东方网 主办券商:国泰君安
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充确认曾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及其补充协议
并拟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网”)于 2023 年 11 月 3 日收到
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案号(2023)鲁 01 民初 354 号,济南东方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济南东方基金”)因股权转让纠纷对东方网、上海汇银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银”)提出诉讼,山
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予以立案,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7 日在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披露的《重大诉讼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
收到起诉书后东方网内部进行了排查,确认东方网曾于 2019 年 3 月 19 日和
济南东方基金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2020 年 12 月 24 日双方签订了《股份
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其后,东方网与汇银共同向济南东方基金两次出具《申请函》,由汇银代东方网受让了部分目标股份,并支付了对应的转让价款,但因未能按期履行剩余目标股份的受让义务,亦未支付剩余股份转让价款,导致济南东方基金向法院提起了上述诉讼。
在各方协调下,协商拟由汇银继续履行上述股权转让协议项下约定的义务后,
原告济南东方基金申请撤诉。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5 日收到法院准许原告撤诉
的《民事裁定书》,并于同日披露了《重大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告编号 2023-053
东方网于 2019 年 3 月 19 日和济南东方基金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约定
东方网于2021年3月31日前受让济南东方基金所持有的上海嵩恒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6,204,579 股股份(目标股份),转让价款按届时经双方书面确认的目
标股份的估值计算。双方于 2020 年 12 月 24 日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
议》,将东方网受让目标股份的时间延长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
东方网于 2023 年 12 月 14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补充确认曾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并拟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的议案》,东方网与汇银、上海报业集团共同签署《合作框架协议》,协议主要内容为:1)汇银同意将在本协议签订前已经支付的股权收购款、远期转让期权维持费等全部款项用于代东方网冲抵涉讼协议的履约金;2)由汇银作为涉讼协议的履约主体之一,继续履行涉讼协议中受让剩余目标股份的义务,由其通过出售资产等方式筹集资金了结纠纷。
三、对公司的影响
《合作框架协议》的签订,可以解除东方网对上述股权转让协议项下约定的义务,不会对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在日后的工作中将加强内控管理,规范三会运作,进一步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和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提升公司规范化运作的水平,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四、备查文件
1.《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股权转让协议》
3.《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
4.《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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