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2-21
公告编号:2023-054
证券代码:834678 证券简称:东方网 主办券商:国泰君安
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停牌情况概述
(一)停牌事项类别
申请停牌事项类别为:
□重大事项 √重大资产重组
□向境内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规定的其他停牌事项
申请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情形为:本次重组需要向有关部门进行政策咨询、方案论证。
(二)停牌事项情况及规则依据
依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务细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停复牌业务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
公司 2019 年 3 月 19 日和济南东方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济南东方基金”)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约定东方网于 2021 年 3 月 31 日
前受让济南东方基金所持有的上海嵩恒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6,204,579 股股份可能涉及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将向有关部门进行政策咨询、方案论证。经向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 2023 年 12 月 21 日起
停牌。
公告编号:2023-054
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停复牌业务实施细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务细则》等相关规定,申请公司股票停牌。
二、停牌日期及预计复牌日期
经向全国股转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自 2023 年 12 月 21 日起停牌,预计将
于 2024 年 1 月 19 日前复牌。
本次停牌事项不涉及其他证券产品。
三、后续安排
公司已于 2023 年 12 月 14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补充确认曾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并拟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的议案》,
《合作框架协议》的签订,可以解除东方网对 2019 年 3 月 19 日签署的《股份转
让协议》等项下约定的义务,不会对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5 个交易日披露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待重组预案、重组报告书披露或终止筹划重组事项披露后,及时申请股票复牌。
四、备查文件目录
《停牌申请表》
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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