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1-03
公告编号 2024-002
证券代码:834678 证券简称:东方网 主办券商:国泰君安
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网”)因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保证信息披露及时准确,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务细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停复牌业务实施细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停复牌业务指南》等相关规定,经公司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公司
股票(证券简称“东方网”;证券代码“834678”) 自 2023 年 12 月 21 日停牌,
预计于 2024 年 1 月 19 日前复牌。
二、公司在股票停牌期间的工作进展情况
公司股票停牌期间,针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向有关部门进行了政策咨询,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原因及相关决策程序
东方网于 2019 年 3 月 19 日和济南东方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济南东方基金”)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东方网于 2021 年3 月 31 日前受让济南东方基金所持有的上海嵩恒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6,204,579 股股份(目标股份),后实际由第三方上海汇银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银”)受让了部分目标股份,东方网未曾受让目标股份。东方网于 2023年 12 月 14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曾签署
公告编号 2024-002
<股份转让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并拟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的议案》,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5 日披露的《关于补充确认曾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并
拟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3),该《合作框架协议》的签订,明确了由汇银继续受让剩余目标股份。鉴于上述目标股份由汇银受让,东方网不再受让目标股份,现提请董事会审议终止该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并于近日向全国股转系统申请股票复牌。
2024 年 1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
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对公司的影响
由于公司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将于近期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务细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停复牌业务实施细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停复牌业务指南》等相关规定,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提交公司股票复牌申请,并及时披露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五、承诺事项
公司承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终止后 1 个月内,公司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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