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1-16
证券代码:834684 证券简称:聚合科技 主办券商:一创投行
广州聚合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各商业银行申请融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概述
为满足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广州聚合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下列各商业银行申请融资,自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一年内有效。
①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分行申请金额 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大写:人民币伍亿元整)或等值外币的 授信额度,办理的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信用证、 银行承兑汇票,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的一种或数种组合:1. 以公司收取的承兑汇票质押;2.存入保证金;3.银行定期存单质押; 4.理财产品质押;5.以位于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和经济区贤堂路 12 号的厂房抵押;6.关联方 TAN JUN(谭军)先生提供全额连带责 任保证担保。
②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金额不超过(含)人民币 3,000.00 万元(大写:叁仟万元整)或等值外币的授信额度。办理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
及贴现、非融资性保函等,以上业务将由公司关联方 TAN JUN(谭军)先生提供全额保证担保。
③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融资不超过(含)人民币 5,000.00 万元(大写:人民币伍仟万元整)或等值外币。关联方TAN JUN(谭军)先生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同时,申请办理以下业务:
其一,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以本公司收取的承兑汇票或者保证金质押并申请票据池及票据相关的融资业务,额度不超过(含)人民币 20,000.00 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亿元整)或等值外币。
其二,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以本公司自有保证金质押的金额不超过壹仟万美元的进口信用证单项授信业务,期限壹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
④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支行融资不超过(含)人民币 5,000.00 万元(大写:人民币伍仟万元整)或等值外币。关联方 TAN JUN(谭军)先生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同时,开通以本公司收取的承兑汇票或者保证金质押金额不超过(含)人民币 5,000.00 万元(人民币伍仟万元整)或等值外币票据池及信用证授信业务。
⑤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金额不超过(含)人民币 3,000.00 万元(大写:人民币叁仟万元整)或等值外币的授信额度。办理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本外币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商票贴现、开立即期/延期国内
信用证及其项下押汇、开立即期/远期进口信用证及其项下押汇、关税保函等,以上业务将由公司关联方 TAN JUN(谭军)先生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同时,同意以本公司所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存单等质押金额不超过(含)人民币 7,000.00 万元(人民币柒仟万元整)或等值外币办理票据池及信用证等低风险授信业务。
⑥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融资不超过(含)人民币 3,000.00 万元(大写:人民币叁仟万元整)或等值外币。关联方TAN JUN(谭军)先生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同时,开通以本公司收取的承兑汇票或者保证金质押金额不超过(含)人民币 20,000.00 万元(人民币贰亿元整)或等值外币票据池(资产池)及信用证授信业务。
⑦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融资不超过(含)敞口人民币 3,000.00 万元(大写:人民币叁仟万元整)或等值外币。关联方 TAN JUN(谭军)先生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同时,以本公司收取的银行承兑汇票或者保证金/结构性存款质押办理的票据池(资产池)、银行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及信用证授信业务等,金额不超过(含)人民币 10,000.00 万元(人民币壹亿元整)或等值外币。
⑧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广州开发区分行融资不超过(含)行融资不超过(含)人民币 2,000.00 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仟万元整)或等值外币。关联方 TAN JUN(谭军)先生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
保。
⑨公司向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埔支行融资不超过(含)人民币 3,500.00 万元(大写:人民币叁仟伍佰万元整)或等值外币。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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