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4-27
公告编号:2023-009
证券代码:834685 证券简称:先锋机械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浙江先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浙江先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04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 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该事项仍需提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 下:
一、 权益分派预案情况
根据公司 2023 年 4 月 27 日披露的 2022 年年度报告,公司不存
在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挂牌公司未
分配利润为 54,201,058.01 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45,000,000股,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 元(含税)。
本次权益分派共派发现金红利 4,500,000 元。如股权登记日应
公告编号:2023-009
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维持分派总额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比例,后续将发布公告说明调整后的分派比例。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上述权益分派所涉个税依据《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 2019 年第 78 号)执行。
二、 审议及表决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经公司 2023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议
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最终预案以股东大会审议结果为准。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独立董事认为,该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经 营状况、持续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法律法规以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 益,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独立董事同意该议案,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其他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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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权益分派方案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2 个月内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一)《浙江先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二)《浙江先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浙江先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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