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1-15
公告编号:2023-069
证券代码:834687 证券简称:海唐新媒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北京海唐新媒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1 月 14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 年 11 月 10 日以电话等方式发
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段志敏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无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北京银行授信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告编号:2023-069
北京海唐新媒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北京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根据经营和发展需要,公司拟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朝外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授信额度不超过10,000,000 元,授信期限为 2 年,担保方式:1、信用;2、段志敏、窦晶晶承担个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根据实际情况,现对该授信方案进行调整,调整后相关情况如下:
公司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朝阳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授信额度不超过
10,000,000 元,授信期限为 2 年,提款期 1 年,单笔业务期限不超过 1 年,
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支付上游供应商款、员工工资、办公地租赁费用等。担保方式:1、信用;2、段志敏、窦晶晶承担个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3、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北京海唐国际广告有限公司、北京海融宋元企业顾问有限公司等一家或多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以公司、担保人、银行签署的相关文件为准。公司将在授信额度内依据自身资金需求情况从北京银行取得借款。
公司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授权董事会在限额内办理银行授信等融资的议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新的授权方案之前,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审议、办理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在任一时点实际使用对外借款本金之和不超过 12,000 万元的银行授信等金融机构债务融资。本次调整北京银行授信方案未超出该授权,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董事长段志敏先生、董事窦铮先生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向银行申请授信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拟向中国工商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 10,000,000 元。根据实际情况,现对该申请授信方案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向银行申请授信方案如下:
公告编号:2023-069
公司拟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朝阳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授信额度不超过20,000,000 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支付上游供应商款、员工工资、办公地租赁费用等。本次贷款拟委托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北京海淀科技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北京亦庄国际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等担保公司提供担保,与担保公司签订《协议书》等相关文件,并办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根据银行或担保公司要求,公司法定代表人段志敏先生及其配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北京海唐国际广告有限公司、北京海融宋元企业顾问有限公司等主体可以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或反担保,公司可以以知识产权等资产提供担保或反担保。具体以相关方签署的相关文件为准。公司将在授信额度内依据自身资金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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