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6-25
公告编号:2024-031
证券代码:834687 证券简称:海唐新媒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北京海唐新媒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6 月 24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6 月 21 日以电话等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段志敏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无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江苏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经营和发展需要,为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拟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
公告编号:2024-031
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授信额度不超过 800 万元。
公司法定代表人段志敏先生及其配偶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授信期限为三年,担保最高债权额为:最高债权本金(币种)人民币(大写)捌佰万元整及前述本金对应的利息、违约金及各项费用等全部债权之和,具体以公司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子公司北京海唐国际广告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授信期限为三年,担保最高债权额为:最高债权本金(币种)人民币(大写)捌佰万元整及前述本金对应的利息、违约金及各项费用等全部债权之和,具体以公司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公司将在授信额度内依据自身资金需求从银行取得借款,但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在任一时点实际使用对外借款本金之和不超过 15,000 万元。
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授权董事会在限额内办理银行授信等融资的议案》,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审议、办理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在任一时点实际使用对外借款本金之和不超过 15,000 万元的银行授信等金融机构债务融资。本次申请授信不会超过上述授权金额,因此,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董事段志敏先生、窦铮先生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北京海唐新媒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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