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12-30
公告编号:2021-039
证券代码:834691 证券简称:鑫固环保 主办券商:方正承销保荐
安徽鑫固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失信被执行人(姓名/名称):萧县沃德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否
公司任职:其他
执行法院:萧县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2021)皖 1322 民初 1378 号
立案时间:2021 年 8 月 9 日
案号:(2021)皖 1322 执 2652 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萧县人民法院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信息来源: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冻结被申请人萧县沃德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在金融机构的银行账户存款 60万元(已知开户行:徽商银行宿州萧县支行,账号 2510201021000269973)。
2、上述银行账户存款冻结期限为一年。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本裁定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公告编号:2021-039
(三)被执行人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二、对公司影响
子公司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对子公司声誉造成一定不利影响,暂未对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积极协调处理。
三、解决进展及后续处理计划
上述被列入失信执行人情况因公司经营出现资金短缺,不存在恶意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情况。公司及相关人员知悉该事项后,积极协调处理各方关系,争取妥善处理上述事宜。公司正积极与对方沟通,并积极筹措资金为履行上述案件确定的法律义务做好准备,争取向法院申请撤销失信执行人情形,消除失信被执行人的负面影响。
四、备查文件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截图
安徽鑫固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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