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2-01-21 15:37:00 股吧网页版
鑫固环保: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1-21


公告编号:2022-005

证券代码:834691 证券简称:鑫固环保 主办券商:方正承销保荐
安徽鑫固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董事会保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集人、召开时间及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召开不需要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程序。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召开方式为: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腾讯会议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2 月 11 日 14:30。

本次会议将采取现场方式和腾讯会议方式同步进行,股东可任选其中一种方式进行参会及投票。

公告编号:2022-005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4691 鑫固环保 2022 年 2 月 8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安徽鑫固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安徽鑫固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所处发展阶段和行业发展环境,考虑到降低信息披露成本并结合公司经营规划及长期战略发展需要,经过谨慎研究和慎重决定,拟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股转系统”)终止挂牌,具体终止挂牌时间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批准的时间为准。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1 日在股转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
上披露的《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
(二)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各项事宜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申请股票终止在股转系统挂牌事项的顺利进行,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股票在股转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授权的具体内容包

公告编号:2022-005

括但不限于:

(1) 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提交本次终止挂牌的申请材料;

(2) 起草、批准、签署、修改、接受、执行与本次终止挂牌相关的文件;
(3) 本次终止挂牌完成后,对公司章程进行调整和修改,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宜(如需);

(4) 负责对股东权益保护措施作出相关安排;

(5) 负责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办理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后的相关事宜。
(三)审议《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

为保护公司拟申请公司股票在股转系统终止挂牌过程中异议股东(异议股东包括未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终止挂牌事项的股东和已参加本次大会但未对申请终止挂牌议案投赞成票的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由其或其指定第三方对异议股东持有的股份进行回购,以保障异议股东合法权益 。具体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2 年 1 月 21 日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