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20
江苏伊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2024 年 11 月 20 日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1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2
第三章 股份......2
第一节 股份发行......2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4
第三节 股份转让......5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7
第一节 股东......7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11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14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16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18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21
第五章 董事会......25
第一节 董事......25
第二节 董事会......29
第三节 董事会秘书......35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36
第七章 监事会......38
第一节 监事......38
第二节 监事会......39
第三节 监事会决议......41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41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41
第二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43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44
第十章 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45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45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47
第十一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与信息披露......49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52
第十三章 附则......5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是由江苏伊贝实业 有限公司按经审计的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以整体变更方式设立,原江苏伊贝实业有限公司的股东即为公司发起人;公司在 南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全称:江苏伊贝实业 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第四条 公司住所: 如东县曹埠镇上漫社区十组 。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017.5745 万 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提交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和财务总监。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自主开展各项经营活动,服务社会,实现公司价值和股东权益的最大化。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鞋类、皮件、纸箱、纸袋、木制相框制造、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营业或禁止进出口的除外);房屋租赁;建筑工程施工;五金交电销售;对国家产业政策允许的行业进行投资;鞋类设计和研发;普通道路货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二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记名股票的形式。
第十三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第十四条 公司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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