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7-06
证券代码:834705 证券简称:联力股份 主办券商:国泰君安
无锡联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无锡联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行为,加强财
务管理和经济核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结合公
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严格执行《会计法》和相关的财务会计制度,接受财政、税务、审计等部门的检查、
监督,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及时、准确、完整。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及非独立核算的二级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同时也是控股、
参股子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参考依据。各子公司为独立核算的法人单位,应根据相
关法规和制度,参照本制度自行制定具体的财务管理制度。
第二章 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
第四条 加强原始凭证管理,做到制度化、规范化。原始凭证是公司发生的每项经营活动不可缺
少的书面证明,是会计记录的主要依据。
第五条 公司应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记账凭证的内容须具备:填制凭证的
日期、凭证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凭证人员,
复核人员、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收款和付款记账凭证还应当由出纳人员签名或章。
第六条 健全会计核算,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账簿。会计核
算应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保证会计指标的口
径一致,相互可比和会计处理方法前后相一致。
第七条 做好会计审核工作,经办财会人员应认真审核每项业务的合法性、真实性、手续完整性
和资料的准确性。编制会计凭证、报表时应经专人复核,重大事项应由财务负责人复核。
第八条 会计人员根据不同的帐务内容采用定期对会计账簿记录的有关数位与库存实物、货币资
金、有价证券、往来单位或个人等进行相互核对,保证帐证相符、帐实相符、帐表相符。
第九条 建立会计档案,包括对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都应建立档案,
妥善保管。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保管和销毁。
第十条 会计人员因工作变动或离职,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会计人
员办理交接手续,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交接人员及监交人员应分别在交接清单上签字。
第三章 现金及银行存款的管理
第十一条 公司资金管理的原则是:合理使用,减少占压,降低风险,加速周转,提高效益。第十二条 库存现金限额:为确保现金的安全,避免库存大量现金,应核定一定数量的库存现金
限额。库存现金是为保证日常零星开支的需要,允许留存的现金最高限额一般为不超
过 2000 元。库存现金须日清月结,不可白条抵现。
第十三条 财务收款须开具收据或发票,原则上开具票据人员要与收款人分开,会计开票,出
纳收款。现金要当面点清。
第十四条 现金、银行存款的收付须逐笔、递日登记,及时入账。每天下班前,内部清点现金,
自行查账,做到日清月结。
第十五条 开收据或发票时,要注明收款方式是现金还是转账,若是转账则要注明票据种类、号
码。
第十六条 银行财务印鉴章要分开保管,专人负责。
第十七条 支票、汇票、电汇等转账,须实行登记制度(购回支票后要用专用台帐记录票据号码)
逐笔登记并注明资金用途流向、票据号码。不得开具远期支票、空头支票和空白支票。
第十八条 两仟元以上款项尽量使用银行转账。
第十九条 支付款项时,在审批手续完善后,由会计起票、领款人签字后,出纳付款。
第二十条 公司的日常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日常支出、员工报销、签订合同等,涉及金额在贰万
元以下(含贰万元)须报总经理审批签字,主管财务负责人复核方可办理。涉及金额贰
万元以上,须经董事长或董事长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审批签字后财务部方可办理。
第二十一条 财务部现金库存,原则上不超过贰万元,不得用白条抵库。
第二十二条 月底对库存现金要进行盘存,并出现金盘存表与会计核对。月初银行存款要与银行
对账单核对,若有未达帐项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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