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5-13
公告编号:2022-011
证券代码:834705 证券简称:联力股份 主办券商:国泰君安
无锡联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债权申报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公司破产清算情况
申请人宜兴市华宇未来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宇未来)以被申请人无锡联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由,向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破产清算。法院立案后,于 2022 年3 月 4 日裁定受理华宇未来申请联力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2 年 4 月 1 日公示,指定由无锡衡鑫清算事务有限公司担任无锡联力电子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详见,公司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公告(http://www.neeq.com.cn/),公告编号 2022-004 和 2022-006。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破产清算流程仍在进行中,已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敬请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二、债权申报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通知
根据人民法院公告网 2022 年 5 月 10 日披露的公告,破产管理人通知债权申
报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公告详情如下:
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宜兴市华宇未来电子有限公司的申请于
2022 年 3 月 4 日裁定受理无锡联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
2022 年 3 月 28 日指定无锡衡鑫清算事务有限公司担任无锡联力电子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管理人。请你(或你单位)在 2022 年 6 月 1 日前,向无锡联力电子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通讯地址:无锡市梁溪区通扬路 20 号 3 楼;邮政编码:
公告编号:2022-011
214000;联系人:庞梅琳;联系电话:15852533895)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如未能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你(或你单位)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由你(或你单位)承担。如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定于
2022 年 6 月 17 日下午 14 时在无锡市梁溪区通扬路 20 号 3 楼召开第一次债权人
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时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如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则改为“参加会议时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无锡联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相关进展情况,公司将及时跟进及披露。
三、备查文件
《人民法院公告》
无锡联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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