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12-03
公告编号:2019-032
证券代码:834714 证券简称:天余生态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余江天余生态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全国股转公司纪律处分和自
律监管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给予余江天余生态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和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19 年 12 月 2 日
生效日期:2019 年 11 月 29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
措施类别:纪律处分和自律监管措施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余江天余生态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住所地:江西省鹰潭市余江县 311 高速挂线。
余志高,男,1965 年 12 月出生,时任董事长。
余铮,女,1991 年 9 月出生,时任董事会秘书/时任信息披露负责人。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细则》)第十一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
公告编号:2019-032
则》)第 1.5 条的相关规定。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规事实:
天余生态未在 2019 年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违反了《信息披露细则》第十一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对于天余生态的违规行为,时任天余生态董事长、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业务规则》第 1.5 条的相关规定。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根据《业务规则》第 6.1 条、第 6.2 条、第 6.3
条及《信息披露细则》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拟决定:
1、给予余江天余生态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诚信档案;
2、给予天余生态时任董事长余志高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诚信档案;3、给予天余生态时任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余铮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并记入诚信档案。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事件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活动构成重大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事件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的财务风险。
(三)是否存在因不符合创新层标准而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
□是 □否 √不适用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告编号:2019-032
(一)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对上述违规行为高度重视,将进一步加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对相关业务规则及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以更积极的态度做好各方面工作,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给予余江天余生态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和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股转系统发〔2019〕2769 号)
余江天余生态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2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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