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6-30
公告编号:2020-024
证券代码:834714 证券简称:天余生态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余江天余生态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对 2019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非标准意见专项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公司委托,对
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于 2020 年 6 月 28 日出具了亚
会 A 审字(2020)1857 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一、导致非标准的事项的基本情况
1、我们无法充分获取 2019 年度全部的审计证据,对往来资金金额及期末余额的完整、准确性无法确认。天余生态公司无法配合我们进行询证且无法实施替代审计程序,只能依据从银行获取的银行流水收支记录核对,因此我们无法确认应收款项、其他应收款及预付款项等款项的业务实质,以及期末减值合理性。
2、天余生态公司提供的 2019 年度期末存货结存与原账务列报差异事项,天余生态公司尚未提供存货收发存资料或其他可靠的替代性证据,我们无法取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证明存货流转及与此相关的经济业务的存在和完整性及金额的可靠性,从而无法确定存货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准确性及对 2019 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
公告编号:2020-024
3、天余生态公司目前大部分银行账户已被冻结,大部分银行借款及利息、职工工资、部分供应商货款逾期未付,近两年连续发生亏损,财务状况已严重恶化。以上情况表明,天余生态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截至审计报告日,我们未能取得与评估持续经营能力相关的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因此我们无法确定天余生态公司基于持续经营假设编制的财务报表是否恰当。
4、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天余生态公司对江西聚余丰农资有
限公司、江西林勇农资有限公司(熊林勇)和江西省农业生产资料有限责任公司的预付款项余额分别为 5,093,304.09 元、1,535,119.50 元和 1,251,362.00 元。我们无法就上述预付款项的商业实质,及其可收回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二、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的说明
针对审计报告所表述的事项,公司兹作出以下说明:
1、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服务期间,公司尽力配合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工作所需的各项资料。由于审计期间,公司经营困难,人手配备不足,导致询证工作未完成。公司目前正加紧人员调配,加大配合力度,解决本次会计师提出的问题。
2、审计期间,公司仓储人员流失大,导致存货收发存资料或其他可靠的替代性证据无法及时提供于会计师事务所;董事会将进一步进行专项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加大整改力度,争取尽快完成整改以消除影响。
公告编号:2020-024
3、由于公司因贷款逾期已被银行起诉,且已判决公司需承担还款责任;公司的多项资产处于被冻结状态,目前经营受到明显影响;公司目前正积极推进项目,妥善解决银行欠款问题,同时督促管理层加强对应收账款的催收工作以及加强规范对公司业务操作流程的管理,以此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伴随着实体企业春天的到来、公司有信心、有能力解决问题。
4、针对此项预付款项无法表达意见的事项。因“新冠”疫情影响,无法按会计师要求进行现场核查和询证,截至目前我司虽尽力安排仍无法满足会计师完成审计程序的客观条件。公司将进一步加大督促力度,及时提供可证明上述预付款项的商业实质的材料,进行专项调查。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依据相关情况,本着严格、谨慎的原则,对上述事项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董事会表示理解。
董事会将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高管等人员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审计报告中非标准意见所涉及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余江天余生态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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