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1-20
公告编号:2021-001
证券代码:834714 证券简称:ST 天余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余江天余生态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纪律处分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给予余江天余生态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的决定》(股转系统发【2021】37 号)
收到日期:2021 年 1 月 18 日
生效日期:2021 年 1 月 14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
措施类别:纪律处分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余江天余生态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 天余”、“公司”);
余志高,时任董事长兼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规。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规事实:
截止 2020 年 8 月 31 日,公司未披露 2020 年中期报告。
公告编号:2021-001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业务规则》第 6.2 条、第 6.3 条及《信息披露规则》第六十八条、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给予余江天余生态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诚信档案。给予余志高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诚信档案。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稳定性构成不利影响,公司将根据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处罚不涉及财务方面的处罚,对公司财务暂未产生不利影响。
(三)是否存在因不符合创新层标准而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
□是 □否 √不适用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一)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配合全国股转公司做好后续工作。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给予余江天余生态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的决定》(股转系统发【2021】37 号)
余江天余生态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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