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1-27
公告编号:2021-006
证券代码:834715 证券简称:十川股份 主办券商:渤海证券
山东十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终止挂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山东十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综合考虑经营发展要求和最新战略规划,经审慎研究决定,拟向全国中小企业
股份转让系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5 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提请召开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鉴于公司拟申请其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为充分保护可能存在的公司异议股东(异议股东包括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但未参加本次审议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的股
东和已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对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进行收购,具体详见公司发布的《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
公司将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申请股票终止挂牌及撤回终止挂牌业务指南》的相关规定,申请股票自审议终止挂牌事项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次一转让日起暂停转让,并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一个月内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终止挂牌申请,具体终止挂牌时间以全国股份公司批准的时间为准。
鉴于本次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要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审批,因此终止挂牌的相关事宜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十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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