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11-20
公告编号:2019-032
证券代码:834715 证券简称:十川股份 主办券商:渤海证券
山东十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 年 11 月 18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19 年 11 月 8 日以书面及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杜红雨女士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议案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收购青岛十川致远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1.议案内容:
公司拟收购李秀萍女士持有的青岛十川致远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30%的股权、王寿山先生持有的青岛十川致远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30%的股权,交易价格共计人民币 0 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青岛十川致远节能环保科技
公告编号:2019-032
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
详见同日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的《关于收购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3)。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需要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收购青岛十川卓恒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收购卜笑华先生持有的青岛十川卓恒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49%的股权,交易价格为人民币 0 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青岛十川卓恒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
详见同日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的《关于收购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4)。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需要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出售北京十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将持有的北京十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51%的股权,转让给冯恩丽女士持有,交易价格为人民币 0 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北京十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股权。
详见同日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的《关于收购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告编号:2019-032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需要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盖章的《山东十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山东十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1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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