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12-31
公告编号:2019-040
证券代码:834715 证券简称:十川股份 主办券商:渤海证券
山东十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借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述
(一)基本情况
本公司拟向业务合作单位青岛川泽新能源有限公司提供借款810万元,建设相关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期限为自出借之日起至期满 12个月止,借款年利率为 9%。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2019 年 12 月 27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向青岛川泽新能源有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数 0 票。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借款方基本信息
公告编号:2019-040
名称:青岛川泽新能源有限公司
注册地: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株洲路 20 号 2 号楼 1805 户
法定代表人:杜松国
经营范围:从事光伏电力科技、新能源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建筑工程(凭许可资质经营)施工,光伏设备及元器件的销售,合同能源管理,电力设备安装(依据电力部门核发的许可证经营)。
青岛川泽新能源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交易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借款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对外提供的借款,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四、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盖章的《山东十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山东十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2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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