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3-10
公告编号:2020-019
证券代码:834715 证券简称:十川股份 主办券商:渤海证券
山东十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3 月 6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0 年 2 月 26 日以书面及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李红林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议案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 3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山东十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
案》
1.议案内容:
详见 2020 年 2 月 21 日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的
《山东十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发行说明书》(公告编号:2020-013)。
监事会就《定向发行说明书》发表意见如下:
监事会一致认为本定向发行说明书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
公告编号:2020-019
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该定向发行说明书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本次发行的《定向发行说明书》。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拟进行股票定向发行,本次定向发行数量不超过 2,000,000 股(含2,000,000 股)普通股股票,预计融资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0.00 元(含人民币 10,000,000.00 元),公司拟与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杜红雨女士就本次股票发行的相关事宜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山东十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认购合同》。
监事会已对认购合同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发表意见如下:
监事会认为本次股票发行中签订的《股票认购合同》,合同当事人主体资格均合法有效,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自愿,且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该合同合法有效。《股份认购合同》对本次股票发行的认购股份数量、认购方式、支付方式、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等作了约定。该股份认购协议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公司就本次发行签订的《股份认购合同》。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定向发行股票,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总股本等情况将发生变化,须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改。
具体修改内容详见 2020 年 2 月 21 日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信息披露平台的《山东十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20-014)。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公告编号: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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