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8-04
关于对上海至臻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的
年报问询函
年报问询函【2020】第 278 号
上海至臻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ST 至臻)董事会:
我部在挂牌公司年度报告事后审查中关注到关于持续经营和公司治理的以下情况:
你公司 2017、2018、2019 年营业收入分别为 6,632,274.38 元、
1,076,811.30 元、49,056.60 元;净利润分别为-4,950,566.14 元、-2,306,099.79 元、-495,932.78 元,连续亏损三年。报告期末你公司净资产为-1,066,503.74 元,公司目前业务停滞,期末 2 名员工,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你公司应对措施为计划引入新的合作伙伴,对主营业务进行整合。
年审会计师对你公司 2019 年财务报表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认为你公司已不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按照持续经营假设编制的2019 年财务报表不恰当。
你公司 2019 年 12 月出售了无形资产-上海雅居乐米克尔森高尔
夫会籍,该无形资产账面价值为 611,658.12 元;你公司 2018 年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 1,123,184.78 元,出售资产账面价值占总资产比例超过 50%。该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你公司没有资金能力聘请财务顾问、审计机构、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出具专项意见,无法按照相关规定补充履行重大资产重组程序。
请你公司:
(1)结合应对措施的实施情况,说明目前是否具备持续经营能力,以及后续经营计划;
(2)说明是否具备足够人力和资源维持公司治理机制规范运行,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请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8月18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nianbao@neeq.com.cn),同时抄送主办券商;如披露内容存在错误,请及时更正。
特此函告。
公司监管一部
2020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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