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8-27
公告编号:2021-023
证券代码:834718 证券简称:绿创声学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北京绿创声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21 年 1 月 1 日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 2006 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及其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于 2018 年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 号——租赁》(以下统称“新租赁准则”)。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
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要求,
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的租赁准则,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
应变更。
公告编号:2021-023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
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
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最新要求,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无法追溯调整的/不采用追溯调整的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 日对所有租赁(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
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和利息费用。根据过渡期政策,公司在执行新租赁准则时选择简化处理,无需调整 2021年年初留存收益,无需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六、备查文件目录
《北京绿创声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北京绿创声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公告编号:2021-023
北京绿创声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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