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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2-20 15:34:39 股吧网页版
绿创声学: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全国股转公司自律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12-20



公告编号:2022-027

证券代码:834718 证券简称:绿创声学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北京绿创声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全国股转公司自律监管措

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北京绿创声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22 年 12 月 16 日

生效日期:2022 年 12 月 14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挂牌公司管理一部

措施类别:自律监管措施

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北京绿创声学工程股份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挂牌公司

有限公司

北京绿创环保集团有限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控股股东

公司

李峰 董监高 董事会秘书

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规

公告编号:2022-027

二、主要内容

(一)违法违规事实:

2022 年 3 月,北京绿创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创集团”)持有公

司股份 5,339,106 股被司法冻结,占公司总股本的 8.43%,冻结期限为 2022 年 3

月16日起至2025年3月15日止。2022年7月,绿创集团持有公司股份20,426,094

股被司法冻结,占公司总股本的 32.24%,冻结期限为 2022 年 7 月 20 日起至 2025

年 7 月 19 日止。包括本次冻结在内,绿创集团累计司法冻结股份合计 25,765,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0.67%,上述股份均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份,如果全部冻结股份被行权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未就有关事

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于 2022 年 11 月 11 日进行了补充披露。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绿创声学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第五十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控股股东绿创集团未能及时将有关事项告知公司并配合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公司治理规则》)第七十四条的规定。

董事会秘书李峰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的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 6.1 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做出如下决定:

对绿创声学、绿创集团、李峰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处罚不会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告编号:2022-027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处罚不会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董事会秘书接受全国股转公司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今后,公司将进一步强化公司内部对《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并按照《信息披露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完整、准确、及时。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对北京绿创声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股转挂牌公司管理一函〔2022〕116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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