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1-10
公告编号:2023-023
证券代码:834718 证券简称:绿创声学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北京绿创声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纪律处分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给予北京绿创声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的决定》
收到日期:2023 年 11 月 10 日
生效日期:2023 年 11 月 9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
措施类别:纪律处分
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北京绿创声学工程股份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挂牌公司
有限公司
耿晓音 董监高 董事长
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规。
二、主要内容
(一)违法违规事实:
公告编号:2023-023
截至 2023 年 8 月 31 日,公司未披露 2023 年中期报告,违反了《非上市公
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91 号,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的规定。时任董事长耿晓音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的规定。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给予北京绿创声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耿晓音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被出具纪律处分的决定对公司的声誉将产生不良影响。(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对上述纪律处分决定无异议。针对信息披露违规事实,公司诚恳地向广大投资者致歉!公司将认真吸取教训,切实加强对《证券法》、《信息披露规则》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并将以更积极的态度做好各项工作,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给予北京绿创声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的决定》([2023]315 号)
公告编号:2023-023
北京绿创声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10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