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1-03
证券代码:834728 证券简称:中盈安信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北京中盈安信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公司将持有参股公司中化明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化明达”)49%股权转让给非关联方江苏网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转让价格 170 万元。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相关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三十以上。”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为 51,777,027.67 元,经审计的
净资产为 26,825,528.35 元。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
计报告》(容诚审字[2023]230Z4038 号)审计结果,截至 2023 年 10 月 31 日,中
化明达总资产为 4,236,262.54 元,公司持有的 49%股权占比为 2,075,768.64 元,
占公司总资产比例为 4.01%;中化明达净资产为 3,748,164.82 元,公司持有的 49%股权占比为 1,836,600.76 元,占公司净资产比例为 6.85%。
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未存在发生连续购买或出售同一或相关资产的情形,因此本次出售资产尚未达到《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标准,故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出售参股公司未达到董事会审议标准,由总经理审议通过。
(五)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六)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江苏网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昆山市玉山镇登云路 288 号
注册地址:昆山市玉山镇登云路 288 号
注册资本:5800 万元
主营业务:引进、开发计算机软件技术、电子商务、网络工程及网络技术服
务、监控、报警工程及服务、智能化工程设计、施工、维护及相关技术服务;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机电工程、消防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公路工程的设计、施工、维护及相关技术服务;计算机
软硬件的开发、销售、维修及技术服务;网络设备、通信设备、电子产品、
自动化设备的销售及维修。(前述经营项目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前置许可
经营、限制经营、禁止经营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法定代表人:潘成华
控股股东:潘成华
实际控制人:潘成华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中化明达科技有限公司 49%股权
2、交易标的类别:□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股权类资产 □其他
3、交易标的所在地:定州市南城区中兴路南侧东方阳光尚都 B 区 15#办公楼15-B12-3 号
4、交易标的其他情况
公司名称:中化明达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8 年 1 月 31 日
法定代表人:刘国庆
注册地:定州市南城区中兴路南侧东方阳光尚都 B 区 15#办公楼 15-B12-3
号
注册资本:5000 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计算机系统服务;软件开发;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数字技术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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