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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1-10 16:24:36 股吧网页版
华凯科技: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11-10


公告编号:2022-022

证券代码:834760 证券简称:华凯科技 主办券商:民生证券
广东华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

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广东华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于公司所在行业发展状况及自身战略发展的整体规划考虑,为更好的集中精力做好公司经营管理,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提高经营决策效率,实现公司及股东利益最大化,经充分沟通与慎重考虑,拟主动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并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有关规定,履行相关申请和审核程序。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2022 年 11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

为充分保护公司可能存在的异议股东(包括未参加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股东和已参加该次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就申请终止挂牌事宜与公司股东保持积极沟通,实际控制人承诺由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将在对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票进行回购,具体安排如下:

公告编号:2022-022

(一)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2、未出席(亦未委托他人出席)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虽出席股东大会但未对公司股票终止挂牌议案投赞成票的股东;

3、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票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形;如该异议股东在提出回购申请后至完成股份回购期间发生其要求回购的股份被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交易情况的,则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不再承担前述股份回购义务且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情形的股东;

5、不存在因股票回购事宜与公司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且该情形尚未终结,该部分股票需以司法裁决结果为准;

6、自公司披露终止挂牌相关提示性公告首日至公司股票因本次终止挂牌事项停牌期间,不存在股票异常转让交易、恶意拉抬股价等行为;

7、在回购有效期限内,向公司提交书面申请材料要求回购其股份的股东。

(二)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上限

每股回购价格:以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股份的成本价格、最近一期公司经审计的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及二级市场成交价格等因素为参考 (若持股期间数量有增减,按照先进先出原则确定其目前持股数量的初始成本,其中成本价格不包含交易手续费、资金成本等,并需进行除权除息处理),具体价格、回购方式以双方协商确定为准。(明显偏离市场价格取得股票的,其成本价格不作为参考价格,前述“明显偏离市场价格取得的公司股票”,指该成交价格超过本保护措施公告之日前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价)。

满足上述所有条件的股东可要求回购股份的数量上限为其在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持有的股份数量,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具的《证券持有人名册》记载的信息为准。

(三)回购有效期限和回购请求方式

回购申请的有效期限:异议股东应自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 1 个月内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交回购申请。

异议股东应当在自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 1

公告编号:2022-022

个月内,将书面回购申请材料以亲自送达(以送达公司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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