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12-02
公告编号:2021-035
证券代码:834767 证券简称:爱富希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江苏爱富希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 责任。
一、 回购方案基本情况
1. 回购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价值的认可,同时为保护投资
者利益,提升公司股票内在价值,维护公司市场形象,在结合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 况及未来盈利能力等因素的基础上,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减少公司 注册资本。
2. 回购方式:本次回购方式为竞价方式回购。
3. 回购价格: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结合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及近期
公司股价,确定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 2.8 元/股,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4. 拟回购数量占总股本的比例:本次拟回购股份数量不少于 3,500,000 股,不
超过 3,600,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4.87%-5.01%。本次回购股份的数量 及占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期满时公司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若公司在回购期内, 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及其他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 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全国股转公司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股份回购数量。
5. 拟回购资金总额:根据本次拟回购数量及拟回购价格上限,预计回购资金总
额不超过 10,080,000 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具体回购股份使用资金总额以回购 结束实际情况为准。
6. 回购期限: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
案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
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公告编号:2021-035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定终止实施回购事宜,则回购 期限自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议生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 策并予以实施。
7. 公司在下列期间不得实施回购:
1).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披露前 10 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 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3).全国股转公司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 回购方案实施进展情况
进展公告类型:已回购股份占总股本的比例累计达到 1.20%
回购实施进度:截至 2021 年 12 月 2 日,已回购数量占拟回购数量上限的比例为
23.89%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三十条之(二) “已回购股份占挂牌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累计达到 1%或 1%的整数倍时,应当在事实发 生后 2 个转让日内披露”。
截至 2021 年 12 月 2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
股份 86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20%,占拟回购数量上限的 23.89%;累计
使用资金人民币 2,372,000.00 元(不含过户费、佣金等交易手续费),占公司拟回购 资金总额 23.53%;本次成交价为 2.70 元/股。
截至目前,除权益分派及股票交易方式导致的调整情况外,本次回购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 回购实施预告执行情况
截至目前,本次回购方案实施过程中,不存在未经预告而实施回购的情形,不存在在回购实施区间未实施回购的情形。
公告编号:2021-035
四、 备查文件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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