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31
证券代码:834770 证券简称:艾能聚 公告编号:2024-082
浙江艾能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苏伟纲 持股 5%以 8,000,000 6.1476%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上股东 前取得
二、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 计划减持 计划减 减持 减持 减持价格 拟减持股 拟减持
名称 数量(股) 持比例 方式 期间 区间 份来源 原因
苏 伟 不 高 于 不高于 集 中 自 本 依据减持 北京证券 自身资金
纲 2,600,000 2% 竞 价 公 告 时市场价 交易所上 需求
或 大 披 露 格及交易 市前取得
宗 交 之 日 方式确定
易 起 30
个 交
易 日
后的 3
个 月
内
注: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至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如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
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将对上述计划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计划减持比例保持不变。(一) 拟在 3 个月内卖出股份总数是否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1%
√是 □否
上述股东拟在本次公告 30 个交易日后 3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
式合计卖出公司股份总数可能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二)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三) 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三、 减持股份合规性说明
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减持和持股管理》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要求。
若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将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8号——股份减持和持股管理》第十三条的相关规定,本次减持的大宗交易受让方在受让后 6 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
四、 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减持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具体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减持股东在实施减持计划期间,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五、 备查文件目录
苏伟纲出具的《关于计划减持浙江艾能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浙江艾能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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