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23
证券代码:834784 证券简称:中祥和 主办券商:江海证券
大连高新园区中祥和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大连高新园区中祥和小 第一条 为维护大连高新园区中祥和小
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 “本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准则》和
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十一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 第二十一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
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 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 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 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 (二) 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 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三) 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
(四) 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 激励;
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四) 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 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股份的活动。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
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
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
股份的活动。
第二十二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 第二十二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
以选择下列方式之进行: 以选择下列方式之进行:
(一) 同比例减少注册资本; (一) 通过公开交易方式购回;
(二) 要约方式; (二) 要约方式;
(三) 法律法规许可的其他方式。
(三) 法律法规许可的其他方式。
第二十三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三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一条
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 第(一)项至第(二)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
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 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因本章程第
公司依照第二十一条收购本公司股份 二十一条第(三)项、第(五)项、第(六)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 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三分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 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项情形的,应当在 6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公司依照第二十一条收购本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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