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3-22
公告编号:2024-015
证券代码:834791 证券简称:飞企互联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广东飞企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广东飞企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2号——独立董事》、《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立场,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涉及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对于《关于预计 2024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公司预计的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所列事项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发生的,是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正常、合法的经济行为。关联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通过市场询价等方式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这些交易行为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有助于公司业务规模的增长,对公司持续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我们认为:本次预计关联交易议案董事会履行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通过《关于预计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于《关于预计 2024 年日常性公司向相关机构借款的议案》的独立意
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公司预计的2024年日常性公司向相关机构借款的议案所列事项为公司日常经营发展所需要的,是公司正常、合法的流动资金借款行为。这些借款行为有利于维持公司日常经营周转,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告编号:2024-015
我们认为:本次预计公司向相关机构借款议案董事会履行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通过《关于预计2024年日常性公司向相关机构借款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对于《关于预计 2024 年日常性关联方为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的
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公司预计的2024年日常性关联方为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所列事项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要的,是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正常、合法的担保行为。关联方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资产抵押或者股权质押保证担保是属于关联方对公司发展的支持行为,同时关联方不向公司收取任何费用,这些担保行为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对公司持续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我们认为:本次预计关联方担保议案董事会履行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通过《关于预计2024年日常性关联方为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对于《关于补充确认 2023 年超出预计金额的日常性向相关机构借款暨
关联方担保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公司2023年2月24日、2023年3月1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方担保的议案》,因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公司预计向珠海市钰诚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借款累计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向珠海市钰诚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借款累计金额7,050万元,对超出预计的4,050万元,还剩1,800万元借款未还。此笔借款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史玉洁及其配偶侯少燕,公司法定代表人、股东、董事、总经理袁志远提供保证担保,公司应收账款作质押担保。现请公司董事会予以补充确认。
公司因经营需要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分行临时借款1,000万元,年限12个月。此笔借款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史玉洁及其配偶侯少燕提供保证担保。这笔借款与关联方对此借款提供担保在公司作2023年预计议案时遗漏,现请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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