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9
公告编号:2024-027
证券代码:834791 证券简称:飞企互联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广东飞企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广东飞企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2号——独立董事》、《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立场,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涉及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对于《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 2023 年
度不进行权益分派,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因此,我们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于《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会议议案及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 2023 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能够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对于《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会议议案及相关资料,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5 号—财务信息更正》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
公告编号:2024-027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内容及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对于《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专项说明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会议议案及相关资料,公司通过自查发现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规定,对公司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次会计差错更正出具了《关于广东飞企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专项说明》(大华核字[2024]0011010276 号)。此次更正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有利于确保财务信息的可靠性和真实性,有利于反映公司真实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对于《关于更正公司 2021 年财务报表和附注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会议议案及相关资料,公司通过自查发现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相关规定,对公司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经谨慎审查公司以前年度的披露内容,公司对 2021 年财务报表和附注进行了更正。此次更正有利于确保财务信息的可靠性和真实性,有利于反映公司真实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对于《关于更正公司 2022 年财务报表和附注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会议议案及相关资料,公司通过自查发现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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