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14
关于对广东飞企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
年报问询函
公司一部年报问询函【2024】第 350 号
广东飞企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飞企互联)董事会:
我部在挂牌公司 2023 年年报审查中关注到以下情况:
1、关于流动性
年报披露,公司 2023 年末流动资产 443,888,378.64 元,其中货
币资金 22,024,437.18 元,应收账款账面价值 354,654,736.09 元。流动负债 389,596,106.90 元,其中短期借款 114,739,850.01 元,应付账款137,292,820.12 元。资产负债率为 78.44%。
请你公司结合公司现金流情况、日常经营需求、未来资金支出计划、有息负债到期偿债安排、公司融资渠道和能力等情况,分析说明公司是否存在流动性风险,是否面临较大偿债压力,对公司日常经营是否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并说明公司拟采取的改善措施,充分提示相关风险。
2、关于应收账款
2023 年末,你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 430,240,718.18 元,占资
产总额的 68.12%。你公司称主要原因是公司 2023 年 12 月项目回款
受到外部环境影响,较多项目延期至 2024 年一季度。
年报披露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与珠海大横琴口岸实业有限公司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你公司作为利益第三方参与
诉讼案件,主张结算价为 141,107,455.97 元,截止 2023 年末,应收账款金额及质保金共计 58,475,237.44 元尚未收回。
请你公司:
(1)结合公司对主要客户信用政策、订单执行情况、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说明期末存在大额未到付款期应收账款的原因及合理性,并列示期后回款情况,说明报告期内新增应收账款是否已在期后基本实现回款;
(2)结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诉讼形成原因、进展情况等,说明公司对以上合同确认收入依据,是否符合会计准则规定;结合欠款方背景、合同纠纷诉讼进度等,说明应收账款的可收回性,以及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3、关于收入确认
年报披露,你公司 2023 年收入 358,502,595.01 元,同比增长
12.35%,公司说明收入增长主要为软件产品市场订单增多。公司业务分为产品销售与服务销售,销售模式分为直接销售与渠道分销。
请你公司按照产品销售模式列示 2022 年和 2023 年营业收入情
况,说明收入增长是否主要来自渠道销售,并说明渠道销售收入确认方式与依据,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准则规定。
4、关于研发费用
年报披露你公司 2023 年研发费用 20,083,465.20 元,同比下降
30.48%。主要原因为研发人员编制减少 42 人,岗位调整到项目实施交付。
请你公司:
(1)结合研发活动、项目实施活动工作内容、人员要求等说明将上述研发人员调整至项目实施交付工作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2)结合 2023 年与 2022 年公司研发人员的核算范围、学历构
成、人均薪酬、专业背景、工作年限等情况,说明 2022 年度及 2023年度研发费用是否包含非专职人员薪酬,如有请说明将相关薪酬计入研发费用的依据及合理性,是否存在研发人员从事非研发活动的情况;说明与人员薪酬、工时等相关内控制度执行情况及有效性,是否存在将营业成本计入研发费用的情形。
请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 2024 年 8 月 28 日前将有关
说明材料报送我部(nianbao@neeq.com.cn),同时抄送监管员和主办券商;如披露内容存在错误,请及时更正。
特此函告。
挂牌公司管理一部
2024 年 8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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