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25
公告编号:2024-051
证券代码:834791 证券简称:飞企互联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广东飞企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广东飞企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2号——独立董事》、《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立场,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涉及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对于《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资料,本次选举的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史玉洁先生、袁志远先生、吴恺先生、喻勋勋先生、王晓利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上述人员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并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以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公司提名程序、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于《关于取消独立董事及相关工作制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相关资料,并基于对公司治理、股东权益保护及企业长期发展的深入考量,我们作为独立董事,针对《关于取消独立董事及相关工作制度的议案》,
公告编号:2024-051
理解公司提出此议案是出于当前战略规划的调整及未来发展方向的重新定位。因此,我们在充分权衡利弊后,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对于《关于取消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相关工作细则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暂时取消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并同步取消施行《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是基于当前战略规划的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对于《关于拟注销控股子公司珠海飞曼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了《关于拟注销控股子公司珠海飞曼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我们认为本次公司战略规划调整,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资源,提高管理运作效率,降低管理成本。本次注销珠海飞曼科技有限公司有利于优化公司资源配置,提高管理效率,注销后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盈利水平和未来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对该议案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飞企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独立董事:周德元、梁枫、郑瑜
2024 年 10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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