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8-09
公告编号:2024-020
证券代码:834794 证券简称:咸亨股份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绍兴咸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8 月 9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和通讯结合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7 月 30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
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石伟光
6.会议列席人员: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告编号:2024-020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
露平台(www.neeq.com)披露的《绍兴咸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17)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合并报表归属
于 母 公 司 的 未 分 配 利 润 为 22,495,607.66 元 , 母 公 司 未 分 配 利 润 为
22,252,610.74 元。公司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80 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14,256,000.00 元,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总额。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上述权益分派所涉个税依据《关于延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4 年第8 号)执行。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告编号:2024-020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提议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负责办理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的相关事宜。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4 年 8 月届满,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拟开展董事会提前换届工作。公司股东拟提名石伟光、李智、周舸、李华、谢小本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前述董事候选人均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监管单位采取监管措施、进行处罚的情形,也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情形,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在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完成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的董事将依照法律法规、《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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