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7-11
公告编号:2023-020
证券代码:834803 证券简称:鑫昌龙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深圳市鑫昌龙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7 月 11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 年 7 月 3 日以电话通知方式发
出
5.会议主持人:王爱东
6. 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会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为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对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告编号:2023-020
公司控股孙公司上杭瑞巍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杭瑞巍”)由于经营资金需要,上杭瑞巍通过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杭县支行向龙岩市汇元发展有限公司申请委托贷款 800 万元,公司及上杭鑫昌龙实业有限公司,关联方王爱东夫妇,黄燕生夫妇无偿为该笔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此次担保额度纳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年度预计额度内。最终贷款金额、贷款期限、利息、担保方式等具体事项以实际签署的合同文本为准。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但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挂牌公司与关联方进行下列关联交易时,可以免予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五)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包括受赠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接受担保和资助”。因此关联董事王爱东和黄燕生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深圳市鑫昌龙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鑫昌龙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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