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2-14
证券代码:834803 证券简称:鑫昌龙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深圳市鑫昌龙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2 月 14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 年 12 月 6 日以电话通知方式发
出
5.会议主持人:王爱东
6.会议列席人员:监事会成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为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4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
露平台(www.neep.com.cn)披露的《深圳市鑫昌龙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对外投资设立参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4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
露平台(www.neep.com.cn)披露的《对外投资设立参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核销坏账的公告》
1.议案内容:
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资产、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和会计政策相关规定,为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对部分长期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进行核销。核销总金额 5,032,503.14 元。
本次核销的应收账款账龄较长,公司试图多种渠道进行催收,目前无果。因此对上述款项予以核销。上述款项已在之前年度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公司对上述款项仍保留继续追索的权利。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对控股孙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满足公司整体战略布局规划及业务发展需要,进一步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公司之控股子公司上杭鑫昌龙实业有限公司对其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鑫昌龙新材料研究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昌龙研究所”)增资人民币 1500 万元。增资完成后,鑫昌龙研究所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1500 万元增加至人民币 3000 万元。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公司 2022 年度聘请的财务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一直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履行职责,完成了公司审计工作。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建议继续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并相
互提供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保证公司经营发展和流动资金的周转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上杭鑫昌龙实业有限公司、南通市华高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鑫昌龙新材料研究所有限公司、上杭瑞巍科技有限公司和娄底强达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子公司”)拟相互提供担保 2024 年度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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