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2-14
公告编号:2023-032
证券代码:834803 证券简称:鑫昌龙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深圳市鑫昌龙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保证公司经营发展和流动资金的周转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上杭鑫昌龙实业有限公司、南通市华高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鑫昌龙新材料研究所有限公司、上杭瑞巍科技有限公司和娄底强达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子公司”)拟相互提供担保 2024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 万元的借款。
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保理融资、固定资产贷款、应收账款质押贷款等,公司与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的具体金额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配,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授权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在上述额度内决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各金融机构的具体融资和担保事宜及签署相关融资和担保协议。该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公司办理每笔担保事宜不再单独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告编号:2023-032
2023 年 12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 2024 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并相互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预计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但不明确具体被担保人的情形
本次预计的担保,被担保人均系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具体担保额度和担保时间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配。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四、董事会意见
(一)担保原因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同时为进一步支持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的融资需求,确保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有效开展。
(二)担保事项的利益与风险
此次公司增加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的担保额度,系为满足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的融资需求,确保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有效开展。增加担保不会给公司带来严重不利影响,担保风险整体可控。
(三)对公司的影响
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公司能及时掌握其经营状况,担保风险整体可控。
五、累计提供担保的情况
公告编号:2023-032
占公司最近一
项目 金额/万元 期经审计净资
产的比例
挂牌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挂牌公司合
0 0%
并报表外主体的担保余额
挂牌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 7,200.80 75.02%
超过本身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的担
2,401.33 25.02%
保余额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担保对象提供的担
1,140.00 11.88%
保余额
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余额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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