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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08 16:18:08 股吧网页版
金昌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1-08


证券代码:834808 证券简称:金昌股份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浙江金昌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1 月 8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10 月 28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求荣

6.会议列席人员:监事会成员、董事会秘书及公司其他高管列席了会议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7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浙江金荣华永电子新材料有限公司出资方式进行变更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于2024年3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对外投资拟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同意与江西华永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华永”)合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浙江金荣华永电子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荣华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000 万元,其中公司投资 1800 万元,
持股比例 60%;江西华永投资 1200 万元,持股比例 40%。并于 2024 年 4 月 10 日
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取得龙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

考虑到金荣华永的实际经营情况与发展规划,为便于其尽快全面开展运营。经公司与江西华永友好协商,决定双方对金荣华永的出资方式均由“实物”变更为“货币”,出资总额不变。

根据公司《章程》第四十四条“公司发生的交易(除提供担保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二)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50%以上,且超过 1500 万的。”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为 565,591,876.53 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为 282,795,938.27 元;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为 202,092,351.11 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50% 为101,046,175.56 元。

遂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新增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9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浙江金荣华永电子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荣华永”)、孙公司四川金荣华永电子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
川华永”)2024 年拟向关联方江西华永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华永”)销售产品(电子载带纸系列产品)预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800 万元。

根据公司、控股子公司金荣华永和孙公司四川华永日常经营实际需要,新增与关联方江西华永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2024 年拟与关联方江西华永销售产品(电子载带纸系列产品)、买卖设备、零部件和配套设施等(最终以买卖合同和买卖发票金额为准),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预计的 2800 万元)。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公司《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陈华、陈文革、余伟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独立董事及相关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法规,基于公司战略规划和未来发展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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