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08
公告编号:2024-055
证券代码:834808 证券简称:金昌股份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浙江金昌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任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任免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4年 11 月 8 日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名张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经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提名张宇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本次任免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0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任命原因
基于公司战略规划和未来发展考虑,公司暂不设立独立董事工作岗位,免去陈华先生、陈文革先生、余伟先生公司独立董事职务,使得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为保证公司董事会正常运行,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张宇先生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二、任命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司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本次任命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
公告编号:2024-055
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在新任董事任职前,独立董事陈华先生、陈文革先生、余伟先生将按照有关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不会影响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本次任命后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一)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任命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管理水平,满足公司未来发展的需求,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会议议案及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张宇先生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和条件,未发现其有《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公司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浙江金昌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浙江金昌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8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