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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08 16:24:25 股吧网页版
金昌股份: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1-08


证券代码:834808 证券简称:金昌股份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浙江金昌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4 年 11 月 8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制度尚
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浙江金昌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金昌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
担保行为,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护公司财产安全,降低经营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江金昌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的身份为债务人对于
债务人所负的债务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公司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担保形式包括保证、抵押及质押。

第三条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适用本办法。

对外担保同时构成关联交易的,还应执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 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审慎对待对外担保,严格控制对
外担保可能产生的风险。

第五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互利的原则。公
司有权拒绝任何强令其为他人提供担保的行为。

第六条 公司对外担保,须根据公司章程和本制度规定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
审议。未经公司事先批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

公司控股子公司发生的对外担保,应视同公司行为。如需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应在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再由子公司董事会(或执行董事,统称“董事会”)、股东会(或股东、股东大会,统称“股东会”)审议。

第七条 对外担保的管理部门为公司财务部,公司其他部门应积极予以协
助。

第八条 财务部在对外担保过程中的主要职责如下:

(一)审查申请担保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

(二)对申请担保单位的资信状况和担保风险进行评估;

(三)妥善保管担保合同及被担保人的文件;

(四)公司对外提供担保之后,及时做好对被担保人的跟踪、监督工作;
(五)向监事会、董事会秘书报告对外担保的有关情况;

(六)办理与对外担保有关的其他事宜。

第九条 董事会秘书向董事会报告对外担保的相关情况并负责组织董事会
或股东大会的对外担保审批程序。

第二章 对外担保的审查和批准

第十条 公司对外担保仅限于独立的企业法人。

公司不主动对外提供担保,确需对外提供担保的,由被担保企业向公司提岀申请。申请公司提供担保的企业应具有良好的经营状况和相应的偿债能力。

第十一条 公司在决定提供担保前,应掌握被担保对象的资信状况。财务部
应要求担保申请人向公司提供以下资料:

(一)企业基本资料、经营情况分析报告;

(二)最近一期审计报告和当期财务报表;

(三)主合同及与主合同相关的资料;

(四)本项担保的银行借款用途、预期经济效果;

(五)本项担保的银行借款还款能力分析;

(六)不存在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的说明;

(七)反担保方案、反担保提供方具有实际承担能力的证明;

(八)公司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重要资料。

第十二条 财务部应当审核申请担保企业是否符合以下要求并制作对外担
保业务评估报告:

(一)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不存在需要终止的情形;

(二)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并具有稳定的现金流量或者良好的发展前景;

(三)资产负债率在百分之六十以下;

(四)近三年来连续盈利;

(五)公司对其担保金额在其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百分之十以下;

(六)已提供过担保的,没有发生债权人要求公司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的情形;
(七)拥有可抵押(质押)的资产,具有相应的反担保能力;

(八)提供的财务资料真实、完整、有效;

(九)公司能够对其采取风险防范措施;

(十)没有其他较大风险。

第十三条 财务部应将对外担保业务评估报告提交财务负责人和公司总经
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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