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25
证券代码:834811 证券简称:维尔达 主办券商:金元证券
廊坊维尔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说明。本次会议召开不需要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5 月 16 日 9:3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4811 维尔达 2023 年 5 月 10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的河北世纪方舟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长代表董事会将公司 2022 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予以汇报。
(二)审议《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主席代表监事会将公司 2022 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予以汇报。
(三)审议《公司 2022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维尔达:2022 年年度报告》及《维尔达:2022 年度报告摘要》。
(四)审议《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审议《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五)审议《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审议《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六)审议《公司 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审议《公司 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七)审议《公司 2022 年<审计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审议《公司 2022 年<审计报告>》。(八)审议《关于续聘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九)审议《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的《维尔达: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十)审议《关于拟注销子公司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求,现决定收回对北京维尔达软件有限公司和河北融智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投资并注销北京维尔达软件有限公司和河北融智云信息技
术有限公司。详见公司 2023 年 4 月 25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
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 披露的《维尔达:关于拟注销子公司的公告》。
(十一)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维尔达: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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