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4-02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珠海市蓝海之略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的
风险提示性公告(一百一十七)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珠海市蓝海之略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海之略”或“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日常持续督导及查询国
家 企 业 信 用 信 息 公 示 系 统 ( http://www.gsxt.gov.cn/ )、 信 用 中 国
(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https://splcgk.court.gov.cn/gzfwww/)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等网站,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否履行
序号 风险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义务
1 未在规定期限披露定期报告存在被终止挂牌风险 否
2 停产、主要业务陷入停顿、破产清算 否
3 重大债务违约 否
4 重大亏损或损失 否
5 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 否
6 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 否
7 三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 否
8 公司其他可能导致丧失持续经营能力的风险 否
9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 否
10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或处罚 否
11 重大交易相关风险 否
12 涉及重大未决诉讼仲裁 否
13 公司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否
(二) 风险事项情况
公司董事会秘书离职后,公司一直未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由董事长兼任。并且,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原处理信息披露事务的工作人员离职后,公司一直未指定新的员工接替其工作职责。就蓝海之略有关信息披露
的问题,主办券商已于 2018 年 10 月 26 日至 2021 年 3 月 26 日发布了《关于珠
海市蓝海之略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关于珠海市蓝海之略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二)》至《关于珠海市蓝海之略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一百一十六)》。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蓝海之略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仍由董事长兼任,且公司未安排专职人员处理相关信息披露事务,公司处于无法正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状态。且公司尚未披露 2018 年及 2019 年年度报告,存在因未在规定期限披露定期报告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主办券商通过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信
用 中 国 (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 、 中 国 裁 判 文 书 网
( http://wenshu.court.gov.cn/ ) 、 中 国 审 判 流 程 信 息 公 开 网
( https://splcgk.court.gov.cn/gzfwww/ ) 和 中 国 执 行 信 息 公 开 网
(http://zxgk.court.gov.cn/)等网站获得了公司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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