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12-07
公告编号:2021-003
证券代码:834818 证券简称:蓝海之略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珠海市蓝海之略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自律监管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珠海市蓝海之略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21 年 12 月 3 日
生效日期:2021 年 12 月 1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挂牌公司管理一部)
措施类别:自律监管措施(警示函)
(涉嫌)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珠海市蓝海之略医疗股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挂牌公司
份有限公司
罗志林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时任公司董事长、信息披
露事务负责人
涉嫌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违规。
公告编号:2021-003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法违规事实:
挂牌以来,蓝海之略存在多笔对外担保事项未经事前审议、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存在银行账户因多笔诉讼被冻结、蓝海之略及子公司因多笔诉讼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事项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存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辞职事项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蓝海之略多次违规提供对外担保的行为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公司治理规则》)第八十九条的规定,未及时披露对外担保情况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
行)》(2013 年 2 月 8 日发布)第四十六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
司信息披露细则》(2017 年 12 月 22 日发布)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八条、《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2020 年 1 月 3 日发布)第三十五
条、第三十九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2021年 11 月 12 日发布)(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构成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违规。
蓝海之略未及时披露银行账户被冻结、蓝海之略及子公司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等重大事项的行为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
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2017 年 12 月 22 日发布)第二十七条、第四十八条和《信
息披露规则》第二十八条、第五十五条和第五十六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针对上述违规行为,罗志林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和《公司治理规则》第五条的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 6.1 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做出如下决定:
对珠海市蓝海之略医疗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对罗志林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告编号:2021-003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纪律处分对公司财务方面没有影响。
(三)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将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公司治理规则》《信息披露规则》等业务规则履行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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