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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2-11 15:39:15 股吧网页版
蓝海之略:中信建投关于珠海市蓝海之略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一百零三)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12-11


中信建投关于珠海市蓝海之略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的

风险提示性公告(一百零三)

中信建投作为珠海市蓝海之略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
查 询 国 家 企 业 信 用 信 息 公 示 系 统 ( http://www.gsxt.gov.cn/ )、 信 用 中 国
(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https://splcgk.court.gov.cn/gzfwww/)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等网站,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 涉 及 重 大 未 决 诉 讼 仲 裁 √ 停 产 、 破 产 清 算 等 经 营 风 险
√重大债务违约等财务风险 √重大亏损、损失或承担重大赔偿责任
√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或处罚
√董事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等公司治理类风险
□董事长、实际控制人等无法履职或取得联系
√公司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其他
(二) 风险事项情况

公司董事会秘书离职后,公司一直未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由董事长兼任。并且,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原处理信息披露事务的工作人员离职后,公司一直未指定新的员工接替其工作职责。就蓝海之略有关信息披露
的问题,主办券商已于 2018 年 10 月 26 日至 2020 年 12 月 4 日发布了《关于珠
海市蓝海之略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关于珠海市蓝海之略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二)》至《关于珠海市蓝海之略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一百零二)》。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蓝海之略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仍由董事长兼任,且公司未安排专职人员处理相关信息披露事务,公司处于无法正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的状态。

主办券商通过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
信 用 中 国 (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 、 中 国 裁 判 文 书 网
( http://wenshu.court.gov.cn/ ) 、 中 国 审 判 流 程 信 息 公 开 网
( https://splcgk.court.gov.cn/gzfwww/ ) 和 中 国 执 行 信 息 公 开 网
(http://zxgk.court.gov.cn/)等网站获得了公司部分诉讼和仲裁信息(具体内容请见附件),供投资者参考。

但需请投资者注意的是,附件所列信息内容不能免除和替代公司的信息披露义务和责任,同时,主办券商也无法确认除此内容之外,公司是否还存在其他未予披露的诉讼仲裁情况及重大信息。主办券商建议投资者登陆上述网站获取有关法律文书和公开信息的全文内容,并对上述网站保持持续关注,同时利用各种网络搜索引擎工具,通过公开渠道了解公司相关信息。
二、 风险事项进展情况

附件中所列的主办券商通过公开途径查询的信息所呈现出的风险事项仍处于持续发生中。
三、 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风险事项说明公司经营情况出现异常,公司已涉及较多的诉讼和仲裁纠纷,且难以正常履行相应的债务。

自风险事项发生后,公司通过与合作机构协商、调整经营策略等方式努力化解经营风险,但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经营尚未恢复到正常状态,公司仍面临较大的经营风险。
四、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已履行对蓝海之略的持续督导义务,并将持续关注蓝海之略的经营情况,督促蓝海之略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建议投资者登陆上述网站获取有关法律文书和公开信息的全文内容,并对上述网站保持持续关注,同时利用各种网络搜索引擎工具,通过公开渠道了解公司相关信息。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上述事项及由此产生的相关风险,慎重做出投资决策。
五、 备查文件目录

主办券商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信用
中 国 (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 、 中 国 裁 判 文 书 网
( http://wenshu.court.gov.cn/ ) 、 中 国 审 判 流 程 信 息 公 开 网
( https://splcgk.court.gov.cn/gzfwww/ ) 和 中 国 执 行 信 息 公 开 网
(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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